关于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
通 知
各小微企业,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
为进一步做好稳增长、保就业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聊人社字〔2020〕18号)精神,现就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范围
1.我县行政区域内,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就业手续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2.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进行失业登记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含个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就业形式。
二、补贴标准和时限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时间,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按不超过实际缴费2/3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在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提交社会保险补贴申请。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
三、申报发放工作流程
符合补贴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填报《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等材料,报县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县人社局临街楼五楼社保大厅)。县人社局经审核确认后,在冠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拨付到单位或个人帐户。
四、联系单位及电话
联系单位:冠县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联 系 人:邹海宾 联系电话:0635--2197065
附件:1.《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
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docx
2.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xls
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