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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冠人力招聘人员派遣到交警冠县大队工作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20/7/29 阅读:5653次

冠县佳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关于招聘30名工作人员派遣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冠县大队工作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冠县佳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其中退伍、复员军人15人,其他15)工作人员派遣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冠县大队从事执勤执法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和岗位

    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简称辅警)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主要从事以下工作岗位:

1.城市骑警(辅警)10人;

2.城市交通指挥交通、疏导交通、辅助交警执法执勤10人;

3.农村交通辅助人员1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906月至20026月期间出生)。其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含)以下,退伍、复员军人具有高中、中专学历;其中警校毕业未就业人员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新闻、中文、汉语言文学专业人员优先录用。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

(四)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体重:体重指数(单位:kg/㎡)在17.327.3之间;

(五)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六)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七)应聘人员须在20209月底及以前取得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0531日;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方针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因违纪违规被其他用工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7.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交通管理工作。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政治审查、征信查询、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729日—82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冠县佳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冠县阳光热力西20米冠县写字楼201室)

3、现场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诚信承诺书》(附件2)纸质表格;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

4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5)报名费50元。

(二)政审

资格审核合格的,由用工单位参照公告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三)银行征信查询

凡报名初审通过人员,需参加银行征信查询工作。查询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巡逻警察业务相关知识。考试实行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需携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每人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及普通话水平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

体检在冠县佳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主要检查应聘者的身体是否健康,是否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标准参照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或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公示

按照招聘程序通过的合格人员依据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新招聘人员与冠县佳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冠县大队辅助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间进行岗前集中培训,试用及培训考核合格的,安排到冠县大队辅助工作。试用及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保障与待遇

本次招聘中被聘用工作人员,受聘期间按照现行工资待遇标准,扣除服装装备和培训等相关费用,每月按照工资待遇2800元至3500/月执行(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考勤工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工会福利等相关待遇。)

工作人员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使用,协助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冠县大队民警开展日常事务,不参加公安辅警改革,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七、纪律要求

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聘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各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报名应聘人员须服从统一分配,不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冠县佳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263535999

冠县佳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728

附件1:报名登记表附件

附件2: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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